1、 激光防護安全標準 1960年誕生激光器以后,1963年就有人根據測得的視網膜和皮膚的損傷閾值,提出激光器了最大允許照射量,隨后世界上出現了名目繁多的安全標準達二、三十種以上(其中以美國的最多),但由于對操作閾的理解不同(是用顯微鏡能檢查細胞損傷,是用檢眼鏡能看到損傷,還是可覺察的視覺功能下降),損傷閾是根據急性反應還是慢性反應,安全因素是取10還是1000等原因,使得提出的安全標準相差很大。 1.1 全美標準協(xié)會(ANSI)激光安全委員會 為了安全使用激光器,也是為了減少混亂,全美標準協(xié)會(ANSI)設立了激光安全委員會,組織多方面的力量,經過調研,于1973年公布了全美標準協(xié)會的“激光安全使用Z-136、1-1973”安全標準。 為了對波長0.2µm~1mm的激光安全使用,推薦合理而恰當的安全指南,該委員會根據激光器原激光束是否強到能夠給眼或皮膚造成傷害,將激光器分為五類,例如,第一類因功率密度小,用不著防護,第五類則必須置于最嚴格的控制之下。這本小冊子討論了危害評價和分類、控制措施、激光安全計劃、醫(yī)學監(jiān)督、其他危害、眼和皮膚的照射判據以及激光參數測量等方面的問題。 激光能夠傷害眼睛、皮膚、呼吸道、中樞神經以及整個機體。目前一般只對眼睛和皮膚提出了安全標準。鑒于激光目前用于機械加工,對呼吸道危害的可能性在增長,工作者受到激光慢性照射危害的可能性也在增長,因此對激光上述五方面的危害都要重視。 1.2 中國激光安全標準 我國在激光安全方面已經制定了幾個標準: (1)GB7247-87《激光產品的輻射安全、設備分類、要求和用戶指南》。國家標準局1987年2月9日發(fā)布,1987年10月1日實施。 (2)GB—10320-88《激光設備和實施的電氣安全》。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1988年12月30日發(fā)布,1990年1月1日實施。 (3)GBl0435-89《作業(yè)場所激光輻射衛(wèi)生標準》。衛(wèi)生部1989年2月24日發(fā)布,1989年10月1日實施。 (4)國家行業(yè)標準JB/T5524-91《實驗室激光安全規(guī)則》。機械電子工業(yè)部1991年7月16日發(fā)布,1992年7月1日實施。 2 、激光防護措施 如前所述,激光是有危險,但和電一樣,只要我們不麻痹大意,掉以輕心,而是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則,就能無害地使用激光于治療。由于各類激光器各有其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因此除了提出一般安全規(guī)則外,還將就紫外、可見、紅和近紅外、遠紅外和染料激光器分別提出它們對眼、皮膚等可能引起的傷害以及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和安全標準,這將便于激光工作者就其所使用的激光器采取應防護措施,做到心中有數,而不必瞻前顧后。 (1) 遠紅外激光的危害及其防護:常用的二氧化碳激光(10.6µm)全部為角膜吸收,進不了眼內。由于這種激光不可見并且一般功率較大,一不小心就會燒傷角膜、結膜和眼瞼。對于角膜燒傷,最輕是小白色濁點,照射后10min出現,只涉及角膜上皮,不浮腫,后消退,無可見瘢痕,較重的是從外到里形成圓柱形白色傷斑,再重就是形成潰湯傷斑或穿孔。盡管厲害,但防護卻相當簡單,只須戴一副平光玻璃眼鏡即可。二氧化碳激光的閾限值是0.1W/cm2。二氧化碳激光將為厚0.2mm的皮膚吸收,很容易引起水皰或燒焦。因功率較大時,一下子就會燒傷,生理反應(如痛覺)起不了保護作用。橫向受激氣壓二氧化碳激光能使空氣電離。若用30mJ二氧化碳照前臂表面皮膚0.5~0.25s,光斑直徑10 µm,照射時刺痛和灼痛。幾小時后出現紅斑,24h后擴展,水腫,最后結瘢。防護措施穿工作服戴手套。 (2) 一般防護措施:激光器應可能地封閉起來。激光束除接近目標處外不應外漏。激光束不應和眼在同一水平。激光束應止于無反射及防火物質。脈沖激光應有安全閘以防止激光爆炸。對每一應用,都應該使用能達到目的最低輻射水平。 激光室的墻壁不可涂黑,應用淺色而漫射的涂料,以減少鏡式反射和提高光亮。室內應光亮以縮小瞳孔。還應通風良好,使二甲苯、四氯化碳(清洗用)、氮(冷卻用)、臭氧等在空氣中的濃度不超過準許值。室內家具應減少到最小度,家具表面應粗糙。無關人員不準人內。應設置障礙,使人不能走近激光器。應像X線機一樣,大功率激光器工作時應有紅燈標示。激光器應遠距離操縱,特大功率者工作人員應在隔壁房間操縱。 所有室內人員應戴相應的防護眼鏡。切忌一鏡多用。工作人員應穿工作服和戴手套。要像對待槍支那樣對待激光,嚴禁直視激光束,盡可能遠離激光束。重視高電壓的操作規(guī)則以防電擊(國外報道受電擊傷害的多于受激光傷害的)。定期檢查眼。對初參加工作者應加強激光防護教育。 3、激光的安全與防護 3.1 采取相應措施: (1)甲類激光器發(fā)射的激光不引起任何生物學危險,可免于采取控制措施; (2)乙類激光器屬低功率范圍,波長0.4~0.7µm,功率小于1mW,長時間注視可能會引起視網膜損傷,故要采取防護措施和使用警示牌; (3)丙類激光器屬中功率范圍,人受短時間照射就可能引起生物學損傷,故控制措施必不可少。這類激光器的激光漫反射光束無危害; (4)丁類激光器屬高功率范圍,能產生危險的激光束反射激光束,人體短期直接或彌散性的暴露都會引起生物學損傷,必須采取嚴格控制措施。 3.2 認真執(zhí)行安全工作制度: (1)激光器運轉場所,如實驗室、治療室應具有高度的照明度,使工作人員瞳孔縮小,減少進入眼內激光量。室內采用白色或淺色粗糙墻壁,減少鏡面反射面。在激光室內或門口,激光束易到達的地方設“激光危險”標志。 (2)激光工作人員注意操作規(guī)程:A、激光工作人員需經過激光安全教育和訓練;B、配戴防護眼鏡,并注意選用各種規(guī)格;C、激光器使用后即終止光路,開啟激光器時嚴格遵守水電操作規(guī)程;D、接觸激光的工作人員不能直接注視功率或能量密度超過容許閾值的主光束,并定期作體檢; (3)有關單位必須落實激光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安全監(jiān)視系統(tǒng); (4)激光器生產單位對乙類激光器須在面板醒目位置注有“禁止直視激光束”字樣的警示牌和必須的防護罩。對丙、丁類激光器必須用封閉罩包住整個激光器,安裝安全聯鎖和鎖鑰開關,激光器觸發(fā)前應有警告信號,面板醒目位置注有警號標志等。對各類激光器還應提供波長范圍、最大輸出能量和功率、脈沖寬度、重復脈沖頻率、光束發(fā)散角等物理參數。 |